食堂承包的食品留样制度
1、食堂提供的每样食物,由专人担任留样并备案签字。
2、每餐留样的食物,按规矩留足至少一百克,放置在已消毒的密封容器中。
3、留样食物取样后,立刻存放在完好的食物罩内,避免被污染。
4、留样食物冷却后,用保鲜膜密封好,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,标明留样日期、时刻、品名、餐次、留样人。
5、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物按次第存放在恒温冰箱内冷藏保管。
6、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物的记载,包括食物样源、食物称号、留样时刻、目测样状等,以备查看。
7、留样食物一般保管72小时,用餐者如无反常,即可处置留样的食物;如有反常,立刻封存,送食物卫生安全部分查验。
8、食物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,禁止存放与留样食物无关的物品。
9、卫生监视小组及监视管理员不定期查看留样工作,发现未按请求留样,将对义务人停止工作不尽职处置。